全体同学:
自《信阳师范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》实施以来,校园电动车增量得到了有效控制,交通状况、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。然而,近期发现有社会人员从事电动车通行证制假、售假行为。目前,保卫处已联合公安部门对此展开整治。在此,郑重提醒同学们,若有购买假证的情况,请尽快自行销毁。一旦被发现持有或使用假证者,学生处将按照有关校纪校规严肃处理,同时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。
《信阳师范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:电动车车主须按照《信阳市电动车管理办法》取得并按规定悬挂电动车号牌,同时粘贴“信阳师范大学电动车通行证”的方可在校园内行驶、停放。咨询电话:6391063。
学生处 保卫处
2024 年 11 月 4 日